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童彬霖)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调解,妥善化解一起因抚养费支付与探望权受阻引发的“双执行”纠纷,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又弥合了母子情感裂痕,彰显了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。
2022年,吴某(女)与李某(男)经法院调解离婚,约定婚生子由李某抚养,吴某自2022年起每年支付1万元抚养费,同时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。后因吴某未按时支付2024年度抚养费,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受理后,执行法官发现吴某并非故意拖欠费用,而是因李某多次阻挠其探望孩子,导致其情绪抵触。吴某表示:“我并非不愿履行义务,但见不到孩子,心里实在难受。如果强制执行抚养费,我将同步申请探望权执行!”
面对矛盾交织的“双执行”困局,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,而是先背对背调解。法官首先向吴某释明:“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,不能因探望权受阻而拒绝履行,否则将承担失信后果。”同时,法官也向李某强调:“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,更是孩子的情感需求,阻挠探望既违法也不利于孩子成长。”为化解双方对立情绪,法官以孩子为纽带展开情感疏导:“父母离异已让孩子缺失完整家庭,若再因抚养费和探望权争执不休,受伤最深的是孩子。”通过引导双方回忆亲子温情、分析孩子成长需求,法官逐步打破僵局。最终,吴某当场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,李某也承诺每月固定时间配合吴某探望孩子,并主动添加微信便于沟通探视安排。一场可能升级的“双执行”对抗就此了结。
“家事案件不能‘机械执行’,更要‘解纷促和’。”该案承办法官表示,通过情理法交融的调解,既维护了法律权威,又修复了家庭关系,这才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。平江法院将持续探索家事纠纷化解新路径,以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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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